XX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XX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XX教督〔20XX〕XX号)《XX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XX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筑府教督〔2021〕6号)精神,我县在2023年将接受国家、省、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不断提高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质量,推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XX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XX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坚持“一园一策,对标补差,注重质量,社会认可”原则。以公办幼儿园建设为基础,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狠抓民办幼儿园普惠工作,以提高公(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为核心,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为抓手,大力消除小学附设幼儿班和整顿无证民办园,规范管理山村幼儿园,统筹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
二、目标任务
实现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有力、幼儿园保教质量、社会认可度等4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36个三级指标达到XX省县域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认定标准,社会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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