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为持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作风顽疾,进一步引导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现将近年来省纪委监委查处的5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01
省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创民推进省属国企改革不力问题。
2015年8月,省政府、省国资委明确部署了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相关一系列工作,但时任太重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创民均未认真贯彻落实,在太重集团所属43家集体所有制企业改革工作中,有31家未能按照方案完成改革;在压缩太重集团管理层级改革中,太重集团有12家公司未按照要求压缩管理层级,甚至还违规新增3家5级子公司;在处置低效无能资产的“僵尸企业”工作中,太重集团成立了资产清算组,但未实际推进过该项工作,致使太重集团贻误改革良机。此外,王创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王创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02
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郝孝义推进省级重点工程不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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