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2023年度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驻村帮扶工作考核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3年度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驻村帮扶考核工作,根据xx、xx文件要求,按照xx市2023年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驻村帮扶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市xx市、xx市两级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驻村帮扶单位,各级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xx市、xx市两级新轮换人员全部参与本年度驻村帮扶工作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驻村帮扶单位。主要包括组织领导、选派管理、帮扶成效和工作创新等方面内容。
(二)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主要包括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建立示范样板、工作制度落实等方面内容,侧重抓整体规划、综合指导、统筹协调等工作。
(三)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主要包括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建立示范样板、工作制度落实等方面内容,侧重抓政策落实、项目建设、技术指导等工作。
三、组织实施
市级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具体实施。各镇(街道)上报初评意见,由市乡村振兴驻村帮扶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上报xx市级驻村帮扶考核初评意见。
四、考核步骤
(一)自评总结(2024年xx月xx日—2024年xx月xx日)。各镇(街道)组织帮扶单位和个人对照考核指标严格自查,全面总结,分别形成自评总结报告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驻村第一书记年度帮扶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登记表报市委组织部;帮扶单位自评报告、驻村工作队员年度帮扶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登记表报市乡村振兴局。并填报2023年度xx市级驻村帮扶单位地方评价表和2023年度xx市级驻村帮扶单位地方评价表报送市乡村振兴局。
(二)市级初评(2024年xx月xx日—xx月xx日)。市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和考核对象自查自评情况,通过集中审阅、实地核查、分类评议、综合研判等程序,提出xx市级驻村帮扶单位和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初评意见,相关考核资料分别上报市委组织部和xx市乡村振兴局。确定xx市级驻村帮扶考核初评意见,按要求予以公示。 (三)市级核实(2024年xx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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